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信息公开指南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信息,进一步增强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工作透明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科学院院属单位信息公开公示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研究所简介和领导姓名、机构设置等组织机构情况;科学研究、科技基础设施、成果转化、发展规划、财政经费、党建群团、国际合作等相关可公开的规章制度、文件及政策信息;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规章制度等信息;法律法规等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
(二)不予公开的信息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公开后会对权利人或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信息;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内部管理等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
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可以公开的但未主动公开的信息。可不予提供的信息事项范围包括:不属于研究所业务范围的信息或该信息不存在;与申请人自身无直接关系的信息;对已提供的信息进行重复申请的信息;属于过程工程所不予公开事项范围的信息。
二、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的具体内容参见《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信息主要采用网上公开的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网站(http://ipe.cas.cn/)“信息公开”频道和相关栏目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了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以外,一般根据掌握的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申请人所申请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不予提供。
1.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信息传播办公室
工作时间:8: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10-82544826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街1号
邮政编码:100190
2、申请提出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信息公开公示申请表》(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信息传播办公室领取或自行复印,也可以在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网站(http://ipe.cas.cn/)“信息公开”频道下载。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下载并填写信息公开公示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电子邮箱(ipexxgk@ipe.ac.cn)。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公示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公示申请”字样。信函、传真到达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申请公开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所信息公开公示应当提供下列内容:
● 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 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内容描述及用途。
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
3.申请处理
(1)审查
收到申请后,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信息传播办公室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信息传播办公室将告知申请人进行修改、补充。
(2)答复
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且申请内容明确、能够当场答复的,信息传播办公室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申请人须填写《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信息公开公示申请表》(附件),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须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先行在申请表中答复,信息传播办公室根据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应当告知申请人并作出说明,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三、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违法违纪的情况,可向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纪委投诉。
投诉电话:010-82544868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街1号
邮政编码:100190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