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空天项目上报材料审批程序的规定(试行)
经重大办审议、保密委员会及质量管理体系领导小组批准,我所纵向空天项目(范围为“复合粉体材料及其涂层的设计和开发”)的上报材料按照保密体系、质量体系要求,材料在上报前应完成如下审批手续(格式见附件1),审批流程和权限具体要求如下:
1. 材料的编号:由重大办在材料上报前根据时间、版次等情况确定;
2. 分发号:根据材料上报份数确定;
3. 密级:根据有关定密要求确定;
4. 阶段标记:项目申请阶段SQ、项目立项阶段HT、项目实施阶段SS、项目总结鉴定验收阶段YS、成果申报奖励阶段CJ、成果推广应用阶段CY。
5. 页数:材料总页数;
6. 编写:编制人;
7. 标审:由编制部门确定标审及形式审查人员;
8. 审核:部门负责人;
9. 保密:保密专干;
10.批准:机密级材料由保密委员会批准;秘密级材料由重大办批准。
材料在完成如上审批流程后,方可加盖所章上报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未经以上流程上报的材料均视为无效。
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
201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