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成果署名贡献和责任 筑牢科研诚信基石
2018年5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这是继2009年8月26日,科学技术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解放军总装备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后近十年对科研诚信建设的又一次发文,是第一次把科研诚信的问题上升到国家层面、由两办发文。
《意见》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为目标,以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制度化为重点,以健全完善科研诚信工作机制为保障,坚持预防与惩治并举,坚持自律与监督并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着力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科研诚信建设新格局,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勇攀高峰的良好氛围,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奠定坚实的社会文化基础。基本原则包括:明确责任、协调有序,系统推进、重点突破,激励创新、宽容失败,坚守底线、终身追责。主要目标是: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科学规范、激励有效、惩处有力的科研诚信制度规则健全完备,职责清晰、协调有序、监管到位的科研诚信工作机制有效运行,覆盖全面、共享联动、动态管理的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广大科研人员的诚信意识显著增强,弘扬科学精神、恪守诚信规范成为科技界的共同理念和自觉行动,全社会的诚信基础和创新生态持续巩固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奠定坚实基础,为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重要支撑。
《意见》提出了6个方面的具体任务:一是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二是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三是进一步推进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四是切实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和宣传;五是严肃查处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六是加快推进科研诚信信息化建设。
目前,我国初步构建了以《科学技术进步法》为统领的科研诚信制度体系,建立了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科研诚信建设格局,而《意见》则进一步明确了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并落实到了项目指南、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和监督评估等科技计划管理全过程,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行为的“终身追究”和“一票否决”,体现了惩治严重科研失信行为的高压态势。《自然》杂志的评论员文章认为“新规是迄今为止全球范围内处置学术不端行为的最强打击措施”。
随着科研活动的动力从兴趣驱动为主转向以国家和市场需求为主,科研成果与社会利益的联系愈加紧密,这也导致科研不端行为屡屡发生。科研诚信教育尤其是科研人员在入门阶段所接受到的科研诚信教育至关重要。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中科院神经所所长蒲慕明从2012年起在神经所开设了科研诚信必修课,用具体案例、小班讨论等形式,帮助初入科研行业的研究生理清了科研不端尤其是成果署名和数据处理等处于模棱两可地带的问题。
针对科研人员尤其是入门阶段研究人员对署名的困惑,参考《科研诚信(第3版):负责任的科研行为教程与案例》,对文章署名相关问题梳理如下:
如何才有资格署名:
署名包含两条原则:贡献和责任。作者必须对文章中的工作做出了突出的智力或实际贡献,而与署名相伴而来的是对文章内容的责任。关于贡献的定性和定量以及责任的精确定义仍有待进一步探讨。
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认为署名作者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① 对概念和设计,或数据获取,或数据分析和阐释有实质性贡献;
② 起草文章或对重要的知识内容进行了修改;
③ 对文章最终版本的认可。
如何没有资格署名:
① 只是为研究提供经费或担任小组或单位领导,不能单独就此具有署名资格;
② 只是提供实验空间和仪器,不能就此具有署名资格;
③ 有偿为项目提供例行的技术性支持、服务或材料,或编辑稿件,都不符合署名条件。
致谢:
对于那些不具署名资格,却为研究做出贡献的人,包括为研究提供了技术支持却不完全理解实验工作,或者提供了写作或编辑服务却未参与其他方面工作的人 ,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建议作者提交一个书面文件,表明每个被致谢人都同意被致谢,因为读者可能从致谢中推断被致谢人同意作者使用自己的数据和结论。
研究成果的发表是科研人员尤其是入门阶段研究人员研究成果的一个体现,文章的署名既表明了研究成果的归属,也进一步明确了研究工作的责任承担者。正确处理好署名的贡献和责任,既能增进团队合作效率,又可理清科研人员的责任和贡献,对科研人员尤其是初入科研行业的年轻科研人员是最好的科研诚信教育。
参考资料
[1]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8-05/30/c_1122913789.htm
[2]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的通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7/info4250.htm
[3] China sets a strong example on how to address scientific fraud,https://www.nature.com/articles/d41586-018-05417-1
[4] 一本书开启的科研诚信建设新旅程——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陈宜瑜院士,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info23421.htm
[5] 发现自己论文的错误怎么办?那就再写篇论文指出自己的错误!,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8/6/414340.shtm
[6] 科研诚信(第3版):负责任的科研行为教程与案例, [美] 麦克里那 著,何鸣鸿 等 译,2011,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
介尺度研究部党支部
组织委员兼纪委委员
张楠
张楠,介尺度党支部组织委员兼纪委委员。2004考入过程所,2010年博士毕业后留所工作。进入研究所以来一直承担党务工作,曾担任多相研究生党支部组织委员、书记,多相职工党支部宣传委员、纪委委员等。多次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作为纪委委员,参加了2014年、2015年研究所内审工作,助力研究所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持续改进,担任介尺度党支部纪委委员以来,积极协助研究部制定了科研诚信和科研道德方面的内部公约,作为研究部博士招生小组的监督成员,在面试过程中设计了科研诚信问题,将科研诚信意识的建立提前到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