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微细气泡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征集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批准筹建全国电子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4个技术委员会的通知》(市监标技函【2019】1号),全国微细气泡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对口ISO/TC281,负责制修订国家标准领域包括:微细气泡技术,涵盖术语与通则、包括但不限于液体介质中微细气泡的表征与应用,特别关注尺度小于100微米的人工制造微细气泡,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一届技术委员会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与微细气泡技术领域相关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教育科研机构、行政主管部门、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一)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二)熟悉本专业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四)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
(五)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六)委员及其任职单位须符合并遵守技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委员候选人应如实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
(二)推荐单位负责审核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请于2019年2月2日前,将《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二份(单面打印,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另附同底照片一张(背后注明姓名,用于制作委员证书),一并邮寄至本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同时将委员登记表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本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第一届委员登记表-单位简称-姓名);
(四)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定,形成第二届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
(五)所有报送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四、联系方式
秘书处承担单位: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街1 号
邮政编码:100190
联 系 人:李兆军
电 话:010-62521688
电子邮箱:zjli@ipe.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