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国家外国专家局第一批“外专千人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1-11-03打印】【关闭

各位老师、同学,大家好!
   国家外专局和中组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批“外专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外专办发[2011]380号),如果您有合适人选推荐,请于2011年11月17日前把相关材料报送人事教育处。
 
一、申报要求

1.“外专千人计划”重点引进开展长期项目的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后至少连续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

2.申报人符合“千人计划”引才标准,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岁。

3.申报人需2011年1月1日后来华工作。

4.申报人不能连续申报,最多可申报两次。

5.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一年的申报资格。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书、附件、申报人其它个人信息表、“外专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请登录“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自行下载。

2.附件包括护照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海外任职证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

3.申请书和附件请分别装订,申报人其它个人信息表和申请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

4.申报材料采取电子版表格与纸版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送。其中纸质申报材料各2份,电子文档(光盘)1份(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