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开放实验室专项201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中关村开放实验室专项支持项目主要分为检测服务项目和技术攻关项目两类。
一、中关村开放实验室检测服务项目
(一)申报主体要求
以优惠价格向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分析检测服务,并经认定的中关村开放实验室。
(二)申报流程及操作说明
第一步 网上注册。以前申报过中关村开放实验室专项资助项目的实验室请沿用以前注册的账号,无需重复注册。第一次注册的实验室(组织机构注册码可参考附件4),通过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网站“项目申报中心”系统(即 http://www.zgc.gov.cn/gwhww/),在线填写注册信息,并选择 “北京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 为注册审核机构,等审批通过后可以登录申报系统。
第二步 网上申请。①实验室登录申报系统后,按顺序依次选择打开“企业项目申报”栏目、再选择“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栏目,最后选择打开“检测类服务补贴”栏目。②填写申报表,填写前请先看“IE设置帮助”,按帮助说明中的步骤依次设置您的IE浏览器。③当项目申报信息和相关附件均填写并上传完毕后,请点击“整体校验”,通过校验的项目会出现“提交”的按钮,提交项目之后可以在项目列表中查看到申报的项目处于“已提交”的状态,至此网上申报流程已完成。请等待审核机构的反馈信息。
第三步 审查与受理。开放实验室办公室对网上申请的检测服务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做出受理或不受理意见;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检测服务项目,实验室需按要求打印(一式四份)并装订成册,由实验室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开放实验室办公室。
第四步 开放实验室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汇总出具初审报告,提交中关村管委会最终审核。
(三)项目要求及表格填写说明
1. 检测项目补贴金额参考项目开具的发票金额,而非合同金额。
2. 在2010年9月20日至2011年8月20日期间启动或处于合作有效期的项目(合同签订,资金入账)可参与本次专项申请,同一个项目只能申报一次补贴。
3. 合作项目名称指委托方的检测产品所应用的研发创新项目名称;检测类别或名称指具有独立检测内容或方法的某一类标准检测项目名称(如进网检测、化学分析等);检测类型请选择:A国家强制检测B 行业性认证认可C 属于研发过程质量控制D 预研开发
4. 为了便于统计,请各实验室将同一委托测试单位的不同项目就近填写(如,NO.1 华声公司A 项目,NO.2 华声公司B项目 )
5. 项目申报的相关附件材料包括委托测试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测试单位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委托测试单位与开放实验室签订的服务合同或检测委托书复印件(合同或委托书必须是具有双方盖章,同时具有市场价格,实收价格,优惠价格或类似表述的文字表述);开放实验室给委托测试单位开具的发票复印件。
6. 填报内容须真实、完整、无误。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无”。申报编号由开放实验室办公室填写。
7. 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时需装订成册,一式四份。A4幅面按热熔胶粘装订(以其他形式装订的不予受理)。
二、中关村开放实验室技术攻关项目
(一)申报主体
委托开放实验室进行了研发服务项目或合作研发重大技术突破和产业化项目的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具备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能力,较好的管理水平及经营业绩;项目负责人具有专业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申报流程说明
第一步 网上注册。以前申报过中关村专项资助项目的企业请沿用以前注册的账号,无需重复注册。第一次注册的企业,通过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网站“项目申报中心”系统(即 http://www.zgc.gov.cn/gwhww/),在线填写注册信息,并选择 “北京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 为注册审核机构,等审批通过后可以登录申报系统。
注:组织机构代码和企业名称一定要准确无误,否则系统无法确认;每个企业单位只能申请一个管理员账号,管理员账号可以为企业其他人员分配账号。
第二步 网上申请。①企业登录申报系统后,按顺序依次选择打开“企业项目申报”栏目,再选择“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栏目,最后选择打开“技术攻关服务补贴”栏目。②填写申报表,填写前请先看“IE设置帮助”,按帮助说明中的步骤依次设置您的IE浏览器。③当项目申报信息和相关附件均填写并上传完毕后,请点击“整体校验”,通过校验的项目会出现“提交”的按钮,提交项目之后可以在项目列表中查看到申报的项目处于“已提交”的状态,至此网上申报流程已完成。请等待审核机构的反馈信息。
第三步 审查与受理。开放实验室办公室对技术攻关服务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做出受理或不受理意见;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技术攻关服务项目,企业需按要求打印(一式四份)并装订成册,由实验室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开放实验室办公室。
第四步 开放实验室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汇总出具初审报告,提交中关村管委会最终审核。
(三)项目要求及表格填写说明
1. 技术攻关服务项目补贴金额参考项目开具的发票金额,而非合同金额。
2. 在2010年9月20日至2011年8月20日期间启动或处
于合作有效期的项目(合同签订,资金入账)可参与本次专项申请,同一个项目只能申报一次补贴。
3. 项目申报的相关附件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中关村开放实验室与园区企业签订的协议复印件(协议中需对技术服务方式、收费标准、服务成果形式、知识产权归属、争议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海淀区创新企业证书、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书也可)、“百家创新试点”和“十百千”企业的证明材料以及其它能体现企业科研水平的文件等。
4. 填报内容须真实、完整、无误。申报编号由开放实验室办公室填写。
5. 项目领域指产业领域,如软件与信息服务业、集成电路、新一代移动通信、计算机与网络、数字音视频、光电显示、生物医药、环保新能源、文化创意等。
6. 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时需装订成册,一式四份。A4幅面按热熔胶粘装订(以其他形式装订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