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1年“五一”劳动节放假通知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1-04-21打印】【关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并结合本所实际,现对2011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30日(星期六)至5月2日(星期一)放假公休,共3天。5月3日(星期二)上班。

安全提示:

节日期间,全体人员应增强安全意识,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安全生产事故、防交通事故等各项工作。

各重点单位(部位)要安排好节日值班,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节日期间安全。

祝全所人员节日快乐、平安!

综合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