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1-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课题组、管理部门:
根据中科院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科发计函字【2011】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10】61号的文件精神。现将通知转发给各课题组和管理部门请各部门主管及有关采购人员阅后认真执行。
政府采购工作是在国家财政部的指导下进行的,其具体工作是通过各单位进行落实并进行实施的。是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如果遇到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请与财务资产处联系。
财务联系人:熊信友:电话:82544803
资产联系人:刘富林:电话:82544870
附:国办发【2010】61号和科发计函字【2011】5号文件、通知各一份
财务资产处
201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