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两会”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0-03-05打印】【关闭

所属各单位: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3月3日至3月14日在京召开。为了做好“两会”期间所内的安全稳定工作,根据当前的安全稳定形势和中科院、北京分院关于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具体部署,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安全工作重点,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教育与管理,加强安全防范,落实各岗位安全责任,把预防工作做早、做细、做好。

2.请各单位对所属工作场所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尤其是使用易燃易爆物品、高温高压设备、计算机房和大型、贵重科研仪器设备的场所,使用冰箱储存药品的实验室。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和苗头,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3.相关职能部门应充分认识“两会”期间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敏锐感和工作责任感。认真开展信访隐患排查,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预防突发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4.全体机动车驾驶人员,在“两会”期间尽量减少出行,遵守车辆停驶规定,在出行过程中主动避开勤务路线,礼让代表车队,杜绝交通事故,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5.各单位如遇突发事件应立即向综合办公室报告。

   联系人:洪守坤;联系电话:62554171;13601239591

 

综合办公室

201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