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支撑部门

教育处

1.负责制定研究所教育发展规划、科教融合推动以及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中国科学院大学化工学院科教融合相关工作;

3.负责研究生(含国际学生)招生录取、培养方案制定、学位评定和思想教育工作;

4.负责与国内外科研教育机构在教育培养方面的合作交流;

5.负责学科建设和导师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研究所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