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科研诚信问题不应“高举轻放”

  作者:甘晓 高雅丽 蒋程 来源:中国科学报科研诚信大家谈栏目  发布时间:2021/3/9 15:48:25

  近年来,科研诚信事件不断“出圈”,成为公众广泛关注的热点。而对这些事件的处理结果,更是受到各方热议。

  在我国科研水平不断提高、科研活动特点已发生较大变化的今天,科研诚信事件应当如何处理好?2021年两会期间,《中国科学报》对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蔡荣根,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院士杨学明,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交通大学教授钟章队进行专访。

  《中国科学报》:科研诚信问题历来受到科教界代表、委员关注,在历年两会上都是大家热议的焦点。你如何看待科研诚信?

  蔡荣根:应该说,科研诚信是科学精神的精髓,事关整个国家和民族的价值取向,是非常重大的议题。我参加的全国政协会议小组讨论会上,委员们也经常议论。

  当然,我们作为专业工作者,在讨论科研诚信问题的时候,需要把它和“学术争论”严格区分开。对科研不端“零容忍”,但对正常的学术争论则应当鼓励。

  《中国科学报》:要怎么做才能称得上“零容忍”?

  蔡荣根:按我的理解,“零容忍”应该是一个态度、一个原则。从操作上来讲,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专业工作者进行扎实的调查基础上进行判断。

  实际上,我们已经有规定,科研诚信问题分为多个层次,从不当署名、夸大成果到造假剽窃。这些问题的轻重不同,处罚力度也应该不等。

  《中国科学报》:如何评价当前我们对科研诚信问题的处理?

  蔡荣根:这些年来,我们的确在科研诚信问题上出台了很多政策和规章制度,各个单位也都有类似于科研道德委员会的组织来处理这类问题,但却没有明确的条条框框来量化处罚细节。这就导致了潜规则做法很多,处罚弹性空间大,很少起到警示作用。

  很多时候明明出了问题,处理的时候却总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我认为,当前,对科研诚信问题还应该加大处罚的力度。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对违反诚信的行为小问题小处理、大问题大处理,事后的严格处理远比事前的警示教育效果要好。

  钟章队:目前,我国在处理科学问题时有很多其他社会因素的干扰,科学自主性很强,大家应当就事论事地讨论,不应当将所谓权威、私利掺杂其中,应当让问题尽量在规范的科学共同体内去讨论解决。

  杨学明:从科学史上看,各国都有出现学术不端问题,我们现在大的科研氛围还是积极向上的,但是对于科研诚信问题处理的方式不够成熟不够有效。正常机制下,科研诚信问题处理应该由科学界内部和科技管理机构解决,但现在存在的现象就是这些纠错机制不够有效,经常使得政府部门、公众舆论介入,这是不正常的现象,对科学发展也不好。

  《中国科学报》:“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有哪些具体表现?

  蔡荣根:例如,科研诚信事件出现之后,一般是由当事人所在单位学术组织先做鉴定。令人失望的是,这些单位都是优先保护本单位的当事人,批评教育一下就了事,给公众造成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坏印象。

  这样的做法也是极其短视的。

  《中国科学报》:对于这个问题,你有什么建议?

  蔡荣根:这需要小到科研工作者、所在单位,大到整个科学共同体,都应该负起责任来,建立一种良性发展的生态。

  这里也应该强调,科研机构要对此负起责任来,而不是总抱着“各人自扫门前雪”的思想处理科研不端。例如,哈佛大学对在心脏干细胞上造假的科学家进行了顶格处罚。

  科学最为看重的是论证过程,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当前,我国科研诚信教育亟需可以用于警示学习案例,对于广大科研工作者来说,有关方面对学术不端丑闻快速响应,进行公开、透明、详细的调查,拿出科学、公正、令人信服的调查处理报告,才能让标准和规则公开,降低大家触犯这些诚信准则的可能性。

  杨学明:科研管理机构对学术不端行为要有一套严格的执行标准,要有拿得出手的措施、让大家心服口服的处理方式,不能讲人情或者其它别的原因,这样才能遏制学术不端的风气。此外,科研氛围和学风建设十分重要,例如学科领域内的主要科学家应当发挥重要的作用,如果一个学科内主要的科学家都很注重科研诚信,学术界的风气就会变得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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