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技日报
编者按
近年来,“转基因”“黄金大米”“受试者权益保护”等话题,引发人们对科学家、公众和政府等利益相关方在科研伦理方面的责任和角色的关注。
为准确、客观了解我国科技工作者对科研伦理规范的认知和遵守状况,发现其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中国科协组织了一次专项调查。本报从今日起推出对该调查报告的深入解读,以飨读者。
“‘换头术’的痴迷者,请遵守伦理。”“如果没有在伦理方面做好准备,人类将来创造出来的就可能是怪物。”随着新技术的不断涌现,“伦理”也逐渐成为科研领域高频词。
我国科研人员对科研伦理道德的认知及遵守状况如何?
中国科协最新的一项调研,是近年来对我国科研伦理水平较为全面的一次摸底。
课题组历时1年,对北京和武汉的6所大学和科研机构进行了实地调研和半结构式定性访谈,并依托中国科协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组织了大规模抽样调查。共回收单位问卷324份,个人问卷12332份。
“总体来看,科技工作者普遍认同科研伦理的重要性,但遵守伦理规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亟须加强。”参与这项调研的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文霞告诉科技日报记者。
很多人搞不清科研伦理的范畴
“调查显示,我国科技工作者对于科研伦理的理解比较模糊和宽泛。”张文霞介绍,有超过一半的科技工作者把跟科技相关的所有正向词汇都归入科研伦理道德范畴。
如有61.6%和54.4%的人分别认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和“提高创新能力”属于科研伦理道德规范范畴,张文霞说,但学术界一般不将二者纳入。
“科研伦理是指科研人员与合作者、受试者和生态环境之间的伦理规范和行为准则。”她说,主要包括受试者的权利保护、实验动物伦理、环境影响等方面。
华中科技大学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人文学院哲学系主任雷瑞鹏教授持类似观点。“我们通常讨论的科研伦理指的是研究伦理,也就是科学研究过程中引发的伦理问题,特别是临床试验中如何保护人类受试者的伦理规范和实践。”
以“换头术”为例,雷瑞鹏举例说,首先它在科学上的标准模糊不清,“在两具尸体上做实验,那么它成功的标准是什么,将来临床试验的风险也巨大。任何研究都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研究的风险/受益评估不仅仅是科学问题,最终还是一个价值判断,科学上充满不确定性的不成熟研究也一定是不符合伦理的”。
近年来除科研诚信外最大的科研伦理失范案例是“黄金大米”事件。“用电击治疗网瘾也是典型的违反科研伦理行为,这种技术还不成熟,严格来讲,参与治疗的应该被称为‘受试者’而不是‘患者’。”张文霞认为。
伦理优先还是追求成果?这是个问题
调查显示,科技工作者普遍认同科研伦理的重要性。九成科技工作者同意“如果忽略了科研伦理,科学研究可能会误入歧途”。
有意思的是,在认为遵守科研伦理很重要的同时,大家也承认我国科研人员的科研伦理道德水平总体不高,违反科研伦理道德的现象时有发生。
2013年一项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软课题项目资助的研究得出同样的结论:科研人员认为我国普遍存在程度不同的科研伦理问题,生物医学领域、工程与材料领域以及化学领域的科研人员认为存在的伦理问题较多。
此外,近九成科技工作者认为违反科研伦理道德的行为具有很大危害性,但完全践行科研伦理道德的人较少。只有不到1/4的科技工作者表示总是会“在项目方案设计和研发过程中,考虑研究所涉及的科研伦理问题”,约有1/4到一半的人会不考虑潜在风险而继续推进科研活动。
雷瑞鹏对此感受更深。“国际会议上经常有外国专家对中国科研伦理规范有疑虑,‘换头术’‘干细胞治疗’‘魏则西事件’等在国外的影响确实不太好。”
临床研究人员对伦理规范最了解
我国科技工作者在科研伦理道德方面主要关注科研诚信问题,对其他科研伦理规范了解较少。数据显示,对科研诚信概念有所了解的占78%,而自认为对科研诚信之外的科研伦理规范了解较多的科技工作者仅占5%。
临床研究人员对科研伦理规范的了解度最高。“设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临床实验机构的医院都设有伦理委员会。”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药物临床实验机构主任李海燕告诉科技日报记者。
“临床研究人员都知晓伦理审查这个程序,因为只有通过了伦理审查并得到伦理批准才能开展临床研究。”李海燕说,伦理审查的重点是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因无法保障受试者权益,或缺乏有效控制风险的措施而没有得到伦理批准的临床研究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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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研:诚信好转 伦理堪忧
来源:科技日报
诚信好转,伦理堪忧,这是我对现在中国科研形势的一种认识。
学术不端与学术不当行为,在中国有着各种不同的方式,我总结为14种方式(如剽窃、编造、纂改、重复发表、署名不当、利益冲突、关系游说、学术独裁、引用不当、伦理失范等),其中第14种为伦理失范。伦理失范是以前我们一般不太重视的一种方式,去年贺建奎的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引起了全世界的重视。
近年来,无论是各个学校还是中国科协,从整个科技界、教育界来看,我们一直在与学术不端的行为做斗争。
到目前为止的努力可以被概括为“六大战役”。第一大战役是从2000年开始逐渐实施的,对各种学术不端的举报制,就是对举报者不问动机,只要有举报,举报只要有实质性的内容就要调查,调查就要处理。2000年的时候,很多教育与科研单位都采取了举报制,无论是职称评审,还是院士评审。其间我们收到了大量的举报,应该说在这些举报中,有一些是属于打击竞争对手型的举报,但大部分还是有一定的实质性内容。对这些举报案件的调查,使得科技工作者在做每一件事前,都会在有可能出现学术不诚信情况的地方,掂量违规后所可能引致的后果。
2005年开始,各个学科逐渐不再允许中英文的一稿多发。我记得,2000年中国科协当时开过一次会,讨论能不能中英文多投。当时法学界的专家说,按照当时中国的知识产权法,翻译权属于作者,所以作者愿意把它翻译成什么语言,投什么期刊,是作者的自由。当时人文社科领域规定,一篇稿子投出去,如果两个礼拜没有接到通知,就可以投到其他期刊发表。而且当时如果一篇稿子在越多的期刊发表,翻译成越多的语言文字,说明这项工作的影响越大。因为不同学科的意见不统一,所以当时的讨论并没有结果。但随后国际上各大出版社逐渐加严了对中英文的一稿多投,也就是对版权转让时同时转让翻译权的控制。在2007年,中华医学会正式声明该学会旗下的各种期刊不再允许中英文一稿两投。再往后是相似度的核查,无论是学生的学位论文,还是期刊论文,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书,在进入正式的评审之前,都要进行相似度的核查,并对高相似的情况进行警示标注或处理。
2008年,有一个著名的事件,一位年轻的副教授被撤稿8篇,他的大部分成果有些编造了实验数据,有些窃取了实验室老师、师兄师姐的成果,被看成是一件很大的学术诚信网络事件。所以从2008年开始,国家多个部门进行大规模的诚信教育。以后由中国科协组织,每年在人民大会堂和各个学校开展对研究生新生的学术道德教育。我记得那时候我还专门到清华大学,给清华大学研究生新生做过诚信方面的教育。
再往后就是2012年—2013年的时候,出现了一批大范围的撤稿行为,比如在BME、施普林格,还有后面的肿瘤生物学,发现了幽灵作者、幽灵审稿人等现象,针对这些现象,有关部门在全国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查,而且对所有涉事当事人进行了相当严厉的处分。最近这几年,又有对科研工作可重复性的调查,这主要是在生命科学领域,看你的工作能不能得到重复。
这是我想讲的关于整肃学术诚信的六大战役。
在这样的一个形势下,我们可以看到国际期刊上来自中国的撤稿现象出现了一个大的起伏变化。在Retraction Watch网站上,我们按照撤稿文章发表时间进行了统计,在2010年,源自中国内地的撤稿量达到了高峰。这一年,世界上总共撤稿的学术论文数目是5040篇,中国有4117篇,现在看起来这个数字非常惊人。后来因为各个部门各个方面的努力,使得中国的这条曲线急剧下降,到2018年12月22号,全世界2018年发表的论文里有268篇撤稿,中国占了76篇。所以无论是从绝对数还是从相对数来看,中国的撤稿文章在2010年达到高峰之后,现在处于一个回落的状态。中国曾经在学术诚信方面经历过非常严峻的时刻,现在我们的(撤稿)水平仍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5到1.6倍。
我曾经统计过,撤稿总量除以发表论文的总量,从历史上来看这个比例最高的是谁呢?最高的是伊朗,中国排第7位,比中国稍微差一点是韩国(第6位)。这个情况很有意思,所以我又多绘出了几个国家的曲线,数据主要是我请爱思唯尔英文出版集团的康晓伶女士替我统计的。我们看到日本也曾出现过撤稿高峰,1998年的时候到达顶峰,然后开始回落。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德国也出现了严重的学术诚信情况,当时因为东德和西德刚刚融为一体,开始使用西德的标准去衡量东德教授或教师,因此在一段时间内,在德国也有非常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引起过比较大量的撤稿。当时德国科学基金会采取了非常激烈的措施,把这种现象克制住了,所以大家现在看德国的情况已经比较好了。
所以,我想说的是,通过很多人的努力,源自中国的撤稿量下来了,2018年,只有70余篇被撤稿,相对于2010年的4100多篇,我们是大大下降了。
但这个时候新问题又出现了,它就是伦理方面的问题。
贺建奎事件引起了全球学者的声讨。科学伦理是我们以前搞学术诚信的人,接触得比较少的问题,很多人对科学伦理的认识并不多,而这方面需要研究的学术内容远远超过诚信方面的内容。2018年,我和一位德国学者交流我们在学术诚信方面的事,讲到了中国学术诚信在撤稿方面、一稿多投方面得到了控制,他说那是比较简单的,比较复杂的是伦理情况,所以这方面我国仍处于堪忧的状况。
科研伦理灰色区域特别宽,我列举一些例子,如我们把不同基因段融合,有多少种组合可组成病毒,这个算不算伦理问题?欧洲的科学家说有问题,美国科学家说没有问题,所以把这项研究登在《科学》杂志上。再比如对胚胎细胞进行基因编辑,但这个胚胎是已放弃的无用胚胎,科研人员在一定时间内(如14天内)对其进行编辑的话,有没有问题?一开始觉得有问题,后来《自然》杂志又把它列为十大年度进展,因此很多人觉得可能没有问题。但“贺建奎事件”全球都认为有问题。所以从有问题到没问题,中间这个灰色的区域特别大。
其次,科研伦理是一个动态演进过程,每一个学科都不一样,很复杂,然后伦理问题还会被披上华丽的外衣,如说杜绝艾滋病等,有的还(号称)是颠覆性创新,行为主体专业性比较强,等等。
有一次,我访问了一个德国伦理研究所,他们收集了世界上200多种期刊,来自中国的伦理期刊只有2种,而且大都是地方大学的学刊,中国的伦理研究基础非常薄弱。再者,伦理的研究领域非常宽广,包括医学伦理、生命伦理、动物伦理、互联网伦理等。
为了解决科研伦理问题,我个人建议:在这方面应该广泛地开展研究,应该制定旨在保护人类社会稳定发展的伦理规则,应该成立科学伦理委员会,裁决重大伦理争端,应该联合中科院、工程院、基金委,资助伦理方面的研究,发动有关学会制定领域伦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