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1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修正案在第三章“国家机构”中新增“监察委员会”一节。
2018年3月18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六次全体会议选举杨晓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8年3月20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施行。
2018年3月21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
2018年3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北京揭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主持。
2018年3月28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构改革情况的报告》。
2018年5月26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8年10月21日
经党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
2018年10月26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签署第十号、第十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施行。
2018年11月2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出席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并讲话。
2019年1月11日至13日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在北京举行,赵乐际作工作报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合署办公,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也是国家监委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