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中国科协就《科技工作者道德行为自律规范》答问

  近年来,我国科技整体能力持续提升。自2016年“科技三会”召开以来,绝大部分科技工作者都坚守良好的道德操守,潜心研究、奋勇争先,不断取得重大突破性研究成果,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都稳居世界前列,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科研成就。但也发生了一些违反学术道德的事件,例如,2015年以来,曾出现数起国外学术出版集团集中撤销来自中国论文的事件。而在今年4月20日,曾隶属施普林格出版集团的《肿瘤生物学》杂志一次撤销107篇中国作者的论文,对我国学术界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使我国医疗科研界的国际声誉受到冲击。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近日就此印发了《科技工作者道德行为自律规范》(以下简称《自律规范》)。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王春法接受采访时表示:“撤稿事件反映出我国少数科技工作者自律意识缺乏,底线意识不强,在名利诱惑面前失衡的心态。”

  商请有关部门打击论文“黑中介” 

  ——督促涉事单位积极稳妥做好彻查处理工作,共同商请中央网信办、国家工商总局开展清网行动,打击代写代投论文“黑中介”

  记者:今年4月的撤稿事件作为2015年事件的延续,给我国科技界的声誉带来了负面影响。中国科协作为科技工作者的共同体,在此次事件中是否给予了足够的重视?针对撤稿事件开展了哪些工作? 

  王春法:中国科协始终高度重视撤稿问题,密切关注事件进展。中国科协在了解到即将撤稿的消息后,第一时间梳理撤稿事件涉事单位和作者基本情况,并分析、厘清涉事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同时责成中华医学会就撤稿事件开展调查并及时公布事件进展。

  在撤稿公布前的4月18日,中国科协还约谈了施普林格出版集团有关负责人,全面了解撤稿的起因和主要情况,希望其能以适当的方式让公众了解撤稿事件中各方的责任。此后,还先后两次召开道德权益专委会专题研究撤稿事件,并举办科学道德建设论坛,结合撤稿事件和当前科研诚信的热点问题深入交流研讨,推动指导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建立学术道德委员会等内设机构。

  在掌握事件事实的基础上,中国科协还与科技部成立撤稿事件联合工作组,研究制定撤稿事件彻查处理工作方案和统一处罚指导意见,督促涉事单位积极稳妥做好彻查处理工作,共同商请中央网信办、国家工商总局开展清网行动,打击代写代投论文“黑中介”。下一步,中国科协还将配合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撤稿事件相关后续处理工作。将充分发挥科学道德权益委员会的作用,以零容忍的态度,推动科技界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和维护良好学术生态。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宣讲活动,引导科技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国科学家精神,塑造和提升科技界良好的社会形象。

  实际上,近年来,在抵制不良学术风气,维护科研道德方面,中国科协始终没有松懈。中国科协常委会下设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专门委员会,建立了一支治学严谨、成绩突出、德高望重又热心科学道德建设事业的院士专家工作队伍。他们以弘扬科学精神、维护科学尊严为己任,为扩大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工作的影响力、感召力,在科技界、教育界树立正确的科技风尚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2011年开始,中国科协还联合教育部、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开展了科学道德宣讲教育活动,面向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新入职研究生导师和科技工作者,在全国各地举办各类宣讲教育活动8万余场,受众超过1600万人次。中国科协还积极推动全国学会制定本学科、本领域的科学道德规范实施细则,完善科研诚信制度和科学道德规范,规范会员行为。

  多年来,在中国科协年会期间都会举办科学道德建设论坛,坚持探讨科研诚信建设中的最本真问题、最前沿问题、最热点问题,促使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关注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中国科协还先后与美国、加拿大、德国、荷兰等开展了科学道德诚信建设交流,与美国科学促进会签署合作备忘录,成立科学道德联合指导委员会,共同举办了四届科学道德诚信建设研讨会。积极组团参加了第二、三、四届世界科研诚信大会,向国际同行介绍了我国开展科学道德诚信建设的经验和做法,让国际社会更加深入了解我国科技界坚决反对学术不正之风的坚强决心。

  抵制新型学术不端行为 

  ——《自律规范》的制定出台对进一步规范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学术道德底线,加强科学道德建设,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热情,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而奋斗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在维护科技界学术道德方面,中国科协是否承担着相应的责任,目前有哪些措施来维护科技界的学术之风“风清气正”? 

  王春法:中国科协是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在应对撤稿事件、发挥自律监督作用、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维护科技界的国际声誉等方面具有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实际上,中国科协始终高度重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近年来,中国科协先后出台了《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致全国科技工作者倡议书》《学会科学道德规范(试行)》《科技工作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议书》等文件。2015年至今又牵头制定《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并由国办印发,联合有关部委发布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和《关于准确把握科技期刊在学术评价中作用的若干意见》,近期又出台了经广泛征求院士、专家意见和建议,反复研究论证,并经中国科协第九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律规范》。

  在这些文件中,《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于2007年1月16日中国科协七届三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从学术道德规范的要求和内容、学术不端行为的表现、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三个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主要针对近年来集中撤稿事件暴露出的新型学术不端行为,如“第三方”中介代写代投论文、提供虚假同行评议等,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是对科技工作者在发表学术论文过程中的基本规范进行重申。

  此次发布的《自律规范》则倡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加强自律,守住底线,以黄大年同志等先进典型为榜样,切实肩负起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历史重任,弘扬精忠报国、敢为人先、求真诚信、拼搏奉献的中国科学家精神,切实加强道德品质修养,努力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楷模、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典范。可以说,《自律规范》的制定出台对进一步规范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学术道德底线,加强科学道德建设,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热情,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而奋斗具有重要意义。

  科研活动必须坚守行为底线 

  ——反对科研数据成果造假,反对抄袭剽窃科研成果,反对委托代写代发论文,反对庸俗化学术评价

  记者:能否详细介绍《自律规范》的主要内容?中国科协将采取哪些措施来保证《自律规范》得到落实? 

  王春法:《自律规范》概括起来就是“四个自觉”和“四个反对”,旗帜鲜明地提出科技工作者道德行为自律的高线和底线。“四个自觉”包括:自觉担当科技报国使命、自觉恪尽创新争先职责、自觉履行造福人民义务、自觉遵守科学道德规范。“四个反对”包括:反对科研数据成果造假,反对抄袭剽窃科研成果,反对委托代写代发论文,反对庸俗化学术评价,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重点针对集中撤稿事件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针对性地提出科研活动中必须坚守的行为底线。

  在具体落实方面,一是发挥科协系统优势合力推进《自律规范》的贯彻落实。中国科协拥有207个全国学会、4134个省级学会,32个省级科协、427个地市级科协、2746个县级科协,700余家高校科协和近2.7万个企业科协。此次,中国科协就贯彻落实《自律规范》专门面向科协系统印发了通知,要求各全国学会、地方科协和高校科协、企业科协要组织科技工作者深入学习、广泛宣传,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定,加强自律监督,进一步改革完善科技评价体系,为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政策和环境保障。同时,要求积极指导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建立学术道德委员会等内设机构,健全科研诚信制度规范,加大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力度,确保《自律规范》落到实处。

  二是将《自律规范》作为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重点内容。联合有关部委举办首都高校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指导各省举办省级宣讲教育集中报告会,继续推进各高校将科学道德宣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融入师生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校园文化活动,使广大科技工作者深入了解掌握、自觉践行《自律规范》。

  (来源:光明日报,记者:詹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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