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所党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所党委的决议、决定。

(二)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做好党员教育和管理,组织发展、党费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委年度工作要点、计划、总结等起草与实施工作。

(三)负责研究所统战工作。

(四)负责研究所工会、职代会日常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五) 承担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