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工党员入所并领取工资后,联系本支部组织委员取得工资项表格,对照本人Arp中个人薪酬信息,将相应工资项填写入表格(年应纳税所得额及平均每月个税项不用本人填写),填写后将表格发送至党群办李老师邮箱ynli@ipe.ac.cn,由相关部门计算完毕并经本人确认无误后,可联系组织委员按月、足额缴纳党费。
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82544873。
新职工党员入所并领取工资后,联系本支部组织委员取得工资项表格,对照本人Arp中个人薪酬信息,将相应工资项填写入表格(年应纳税所得额及平均每月个税项不用本人填写),填写后将表格发送至党群办李老师邮箱ynli@ipe.ac.cn,由相关部门计算完毕并经本人确认无误后,可联系组织委员按月、足额缴纳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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